副处长分别分管饮食服务中心、管物资采购中心、水电保障中心、物业与产业中心、校园环境中心、建筑维修中心、分工会工作。
一、在学校党委、行政的领导下,对分管校长负责,协助处长管理后勤处相关工作;
二、负责组织分管部门制定工作计划,并监督实施;
三、协助处长组织后勤处办公会议或中心主任会议,对分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,并提出具体建议或处理意见;
四、配合处长签署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服务合同和协议;
五、协助处长与学校有关部门、学院的协调沟通,落实各项后勤保障任务;
六、负责受理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投诉或意见,及时提出处理意见。协助处长抓好分管部门的廉洁自律工作;
七、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工作,强化安全防范意识;
八、组织实施处务会议决议或决定,协助制定完善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具体规章制度;
九、协助处长做好分管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;
十、负责分工会相关工作,组织开展分工会活动;
十一、协助处长抓好分管部门职工的年终考核工作;
十二、完成校领导、后勤处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